《浙江一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年产片剂1亿片、胶囊1.5亿粒、颗粒剂3000万包、口服液9000万瓶、外用制剂5000万支迁建项目》已于2024年9月委托我公司出具了该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同时组织了验收组进行了该项目竣工验收,验收整改意见已于2025年11月28日经验收专家组确认整改完成。
该企业新厂区生产使用的原料乙醇溶液(95%)、氮[液化的、压缩的]、盐酸(35%)、硫酸(98%)、次氯酸钠溶液液[含有效氯>5%]、氢氧化钠、氨溶液(25%)、氢溴酸(40%)、乙醇[无水]及回收的乙醇溶液均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溶剂回收企业安全许可工作的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10]202号)等的规定,该企业应申请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由于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未涵盖该厂区原已建的1#提取车间,故委托我公司对其全厂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