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达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成立于1999年4月15日,于2016年4月25日由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0704357614C),法定代表人为王汉洲,注册资本13688万元,注册住所位于浙江省永嘉县瓯北镇江北大街,占地面积28275.20m2。该公司经营范围为:高、中、低压阀门(包括控制阀门)、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机械设备、锻件、铸件的生产、销售、科研开发、检维修和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批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从事阀门、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等的生产、加工和检维修,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到的主要原辅材料中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氢、丙烷及航空煤油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10月13日,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决定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公告2022年第8号调整),因此该公司属于危险化学使用企业。另根据《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该公司属于机械行业中的通用设备制造业,被界定于工贸行业范畴,故该公司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79号、第89号修改)要求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
根据该公司提供的资料,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到的危险化学品有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氢、丙烷以及航空煤油,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储存单元(丙烷、氢气和乙炔供气间、航空煤油供料间)内的物质数量计算值(S值)为0.15076,储存单元(液氧储罐区)内的物质数量计算值(S值)为0.0303,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内物质数量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详见正文3.12章节),且该公司使用丙烷、氢等易燃气体用于热处理,故按照《温州市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意见(试行)》(温安委办[2024]18号)的分级标准及现场勘查结果分析,该企业为“高风险使用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