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拓纳米材料(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拓纳米材料”)成立于2025年05月20日,注册资金5500万元人民币,是一家集纳米新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创新型企业。
畅拓纳米材料为畅的新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畅的新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光学功能膜及电子纳米新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综合性创新型企业。该公司研发团队由资深博士领衔,专业领域涵盖化学、材料合成及无机纳米材料等。公司战略布局纳米材料和光学功能膜两大发展方向,具备从材料设计到产业化的全程技术能力,该公司荣膺多项荣誉,包括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上海市专利试点单位等。公司多项技术成果获得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证,如纳米陶瓷IR材料CD-168、多层共挤膜CD-PET、纳米复合IN材料IN-170等。此外,公司还拥有宝山区工程技术中心、宝山区企业技术中心等多项证书,并通过了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ISO9001:2015、ISO14001:2015、ISO45001:2018管理体系及法国BV等多项管理体系认证;2022年,公司与上海大学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并与上海长三角技术创新研究院共建“NICE—畅的联合创新中心”。同年,公司产品纳米隔热IR材料IR168荣获2021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百佳”称号,并入选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
畅拓纳米材料总投资53000万元,在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洋八路与轻工路交汇东南角征地49.16亩拟建设年产6000吨高性能纳米材料项目,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为:年产纳米隔热材料1000吨、纳米高性能UV油墨500吨、纳米高性能色浆500吨、纳米金属浆料500吨、纳米金属粉体500吨、色母粒500吨;二期为:纳米金属粉体500吨,年产聚酯切片2000吨;项目于2025年4月18日取得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入园的《函》([2025]19号),于2025年8月28日取得《台州市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畅拓纳米材料(浙江)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高性能纳米材料项目安全准入的决策咨询报告》(台发改产业〔2025〕184号)。
本项目为一期项目,于2025年12月5日取得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核发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512-331082-99-01-549358,2026年1月7日第3次变更),委托宁波天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A233016586)进行设计。
本项目涉及新建建(构)筑物为:办公楼、丙类车间、甲类车间一、甲类仓库一、甲类仓库二、甲类埋地罐区、埋地事故应急池/埋地初期雨水池、污水处理区、门卫1、门卫2、门卫3、地磅、管廊等。
本项目产品:纳米隔热材料、纳米高性能色浆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修订)》中“闪点<23℃和初沸点>35℃:易燃液体,类别2”,《危险化学品目录》序号“2828”;纳米高性能UV油墨、纳米金属浆料根据上海化工院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报告》(No.272560100269、No.272580100270)不是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修订)中的危险化学品,但部分危险性达到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修订)中的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故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六、对于主要成分均为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并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小于70%的混合物或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生产或进口企业应根据《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0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鉴定分类,经过鉴定分类属于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但不需要办理相关安全行政许可手续”,因此纳米高性能UV油墨、纳米金属浆料需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需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范围为:年产:纳米隔热材料1000吨、纳米高性能色浆500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