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领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2月13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干窑镇两创路3号,法定代表人为钱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MAC5FPHX1C;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热处理炉等设备的制造,现有职⼯56⼈,兼职安管员1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浙江领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属于制造业(C3461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是属于机械行业的工贸企业。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调整版)等标准、规范辨识,该公司涉及危险化学品: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乙炔、混合气(氩85%、二氧化碳15%))、醇酸磁漆、醇酸防锈漆、稀释剂,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局第57号令公布,第79号令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本项目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因此本项目不需要申领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浙江领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委托温州警诚电气消防设施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对其新建年产 100 套智能生产热处理生产线项目的安全条件进行安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