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振华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6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福溪街道新岭村,法定代表人姚兆树,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镀加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密封件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企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现有人员总数260人(含此次项目新增25人),配备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根据天台县电镀行业发展需要,政府出台文件《关于下达电镀行业整合搬迁项目2017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天电搬办[2017]1号),将所有电镀企业搬迁整合成天台县汽车零部件及机械制造产业配套电镀中心项目(以下简称“产业配套电镀中心项目”),整合后企业名称为“天台振华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天台振华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投资15800万元于天台县福溪街道新龙园村(现已更名为新岭村,建设地址与备案地址相同)建设天台县汽车零部件及机械制造产业配套电镀中心项目,企业于2017年3月10日取得天台县发改局核发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名称:天台县汽车零部件及机械制造产业配套电镀中心项目)。企业委托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出具《天台振华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天台县汽车零部件及机械制造产业配套电镀中心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委托宁波天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出具《天台振华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天台县汽车零部件及机械制造产业配套电镀中心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经专家评审通过。企业于2020年4月完成项目一期共11条电镀线的建设,并委托浙江国正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出具《天台振华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天台县汽车零部件及机械制造产业配套电镀中心项目(一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本项目为电镀中心项目二期工程,位于T03车间三2F的龙门挂镀镍线和T03车间三4F的直形连续镀银线建设内容均已于2023年1月完成,并经设备调试和试运行后,现进入竣工验收阶段。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调整)和《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2022年修订),天台振华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涉及氰化钾、氰化银钾、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盐酸[31%]、硫酸[98%]、氨水[30%]、硫酸镍、氯化镍、硼酸、过硼酸钠、氢化钠、天然气(燃料)等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故该项目为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使用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