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鑫发电镀有限公司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乐清市环保产业园区内。该企业主要从事电镀生产,主要涉及的镀种有镀铜、镀镍、镀锡、镀铜锡、镀金、镀银、镀锌、镀铬、镀锌镍合金等。现有职工人数300人,其中技术管理人数30人,安全管理人员4人。
该公司在电镀加工过程中使用到的化学品有氰化钠、氰化钾、氰化金钾、氰化亚铜、硝酸、硫酸、盐酸、氢氟酸、硼酸、铬酸酐、过氧化氢溶液(27%、50%)、氢氧化钠、氨水(30%)、硫酸镍、氯化镍、氯化锌、硝酸银、硝酸钠、除油剂、保护剂、镀锌镍添加剂、锡酸钠、焦磷酸铜、焦磷酸钾、氯化钠、氯化钾、光亮剂、酒石酸钾钠、硫酸铜、硫酸亚锡、柠檬酸、三价铬钝化剂、氧化锌、酒石酸锑钾等,另外冷冻机还涉及制冷剂一氯二氟甲烷(R22)。
该公司使用与储存的氰化钠、氰化钾、氰化金钾、氰化亚铜、硫酸(98%)、盐酸(31%)、硝酸(70%)、氢氟酸(40%)、硼酸、铬酸酐、过氧化氢溶液(27%、50%)、氢氧化钠、氨水(30%)、硫酸镍、氯化镍、氯化锌、硝酸钠、硝酸银、酒石酸锑钾、一氯二氟甲烷(R22)是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调整)》的危险化学品。其中氰化钠、氰化钾属于剧毒化学品,氰化钠、氢氟酸(40%)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盐酸(31%)、硫酸(98%)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硝酸、硝酸钠、硝酸银、过氧化氢溶液(27%、50%)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氰化钠、氰化钾、氰化亚铜、氰化金钾、氯化镍、硫酸镍以及含有以上物质的电镀溶液均属于高毒物品。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改)以及《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该企业行业分类属于“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划分为机械行业,属于工贸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79号、第89号修改)要求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