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工艺技术意见书和变更说明,为进一步提高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条件,该综合供能站对站内部分设施进行改建,改建内容如下:
1、油罐区西侧1只30m3的98#汽油罐(V01A)油品变更为0#柴油。
2、油品变更的油罐(V01A)对应的卸油快接接头、加油枪更换,通气管与原汽油罐通气管分开,并入原有柴油罐(V01E)的通气管;原汽油通气管互通部分封堵,并增加双阀排净;卸油管与加油管利旧。
3、油品变更的油罐对应的加油机(M03C和M03D)油品从98#汽油变更为0#柴油。
4、加油区新增柴油尾气处理液加注设施2台。
5、加油区新增可燃气体探测器6个。
由于建设方自身原因,前期预留尿素机电气线路未完成敷设,故原工艺技术意见书中提到的第4条“加油区新增柴油尾气处理液加注设施2台”尚未完成安装,建设方决定待该尿素机电气线路敷设到位后再安装,因此加油区拟新增的2台柴油尾气处理液加注设施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