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金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27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长安路2、6号,法定代表人为黄朝晖,注册资本2824.7万元,经营范围为经营范围为海藻酸钠、磷酸氢钙、磷酸钙、化工产品、化工原料(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印染助剂、染料、有机颜料及相关中间体的研发、生产、销售。许可经营:无储存场所经营正磷酸、硫酸(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生产的有机颜料主要品种有PR122、PV19、PR202、PR207、PR209、PY110、PB60、PR177等,均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修订),主要用于塑料、油墨、涂料、皮革、印花等行业。该公司总占地面积约57540m2,现有职工约 20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0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人,该公司任命杨小军为主要负责人。
该公司在有机颜料的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化学品有甲醇、乙醇(已停止使用与回收,尚有库存余留)、27%双氧水(环保设施使用)、氢氧化钠、熟松香、磷酸、多聚磷酸、DTTA(2,5-二对甲苯胺基对苯二甲酸)、甲醇钠甲醇溶液、对苯二胺、TCCBM(2-氰基-3,4,5,6-四氯苯甲酸甲酯)、醋酸、溴氨酸、硫酸、氧[压缩的]、氮[压缩的]、一氯二氟甲烷、醇酸树脂漆、涂料用稀释剂和醇酸树脂、柴油等,其中甲醇、乙醇、27%双氧水、氢氧化钠、磷酸、多聚磷酸、甲醇钠甲醇溶液、对苯二胺、醋酸、硫酸、氧[压缩的]、氮[压缩的]、一氯二氟甲烷、醇酸树脂漆、涂料用稀释剂和醇酸树脂、柴油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修订),甲醇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1]95号)规定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且甲醇和乙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公告2020年第3号)规定的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该公司设有一套甲醇、乙醇回收装置(其中乙醇回收装置已停用),已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ZJ)WH安许证字(2021)-C-1931许可范围:年回收:甲醇800吨,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