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峰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1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1MA2AQ9A0XL(),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尤飞煌,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住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瑞安经济开发区发展区,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水性合成革及环保材料的生产、研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企业现有员工211人,其中专职安全管理员7人。
本次实施验收的为年产3万吨PBAT和5千吨二氧化碳聚醚多元醇及产品改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于2019年10月23日取得瑞安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019-330381-26-03-814025,2019年10月28日第1次变更,2020年07月23日第2次变更,2020年11月11日第3次变更);于2021年3月4日通过安全条件审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温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1]7号);于2021年03月24日和2021年11月25日分别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温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1]8号)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温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1]16号)。企业于2022年5月6日组织了《年产3万吨PBAT和5千吨二氧化碳聚醚多元醇及产品改性项目试生产方案》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组意见完成了整改,试生产日期为2022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9日。目前本项目试生产运转正常。
本项目涉及的四氢呋喃、天然气、氮[压缩的或液化的]、环氧丙烷、二氯甲烷、亚硝酸钠、氨基磺酸、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氢氧化钠、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EC-021和EC-022(EC-021和EC-022经企业确认为危险化学品,但出于保密因素,不提供具体名称,只提供物料的MSDS信息)等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本项目PBAT的副产品四氢呋喃(3300吨/年)、公用工程系统生产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240万Nm3/年),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因此,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