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东方特种电镀厂(普通合伙)成立于2002年05月08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临海市医化园区镀城路3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奇剑,厂区总用地面积9337.44㎡,总建筑面积14132.8㎡。企业专业从事金属件和塑料件的表面电镀处理,目前共设有5条电镀生产线,生产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氰化钠、氰化钾、氰化金钾、氰化银钾、氰化亚铜、氢氟酸[55%]、双氧水[30%]、重铬酸钾、盐酸[30~40%]、硫酸[98%]、硝酸[98%]、铬酸酐、氢氧化钠、氨水[25~28%]、氯化镍、氯化锌、硼酸、硫酸镍等。因此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企业现有员工共170人,配备5名安全管理员。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局[2012]第57号令公布,[2015]第79号令、[2017]第89号令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企业属于“金属制品业”,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因此企业不需要申领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