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化工轻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黄剑武,成立于1984年8月28日,办公场所位于浙江省乐清市乐成街道长乐路8号,剧毒化学品仓库位于乐清市城东街道石龙村。该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取得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1454901357),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该公司现有职工61人,安全管理人员6人,其中陈亨平为公司专职安全管理员。
该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委托沈阳奥思特安全技术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乐清市化工轻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剧毒化学品仓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项目编号:(ZJ)PJ-2020-90),另因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于2023年1月13日取得温州市应急管理局换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浙温危化经字[2023]000009号),有效期至2023年12月19日,许可范围:无储存场所经营:三氧化(二)砷,硫磺,过氧化氢[50%≤含量≤60%],硫酸(二)甲酯,重铬酸钾,苯酚,氯[液化的],氨溶液[10%<含量<35%],氯磺酸,氧氯化磷,丙炔醇;有储存场所经营:氰化银钾(0.05t),氰化亚铜(10t),氰化金钾(0.01t),氰化钾(10t),氰化钠(30t)。该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取得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换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浙交运管许可温字330323006200号),经营范围为货运: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1.1项、剧毒化学品),特别管控危货品:氰化钾,氰化钠,有效期至2025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