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融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下文简称:融汇环境)成立于2017年09月26日,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东海第二大道与南洋三路交汇东南角,法定代表人戴荣明,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经营范围:环保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环保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护;废水集中处理项目筹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融汇环境投资20694万元,建设临海市电镀污水集中处理工程项目,项目主要服务于区块内各电镀企业,包括临海市杜桥电镀厂、临海市光大电镀装饰有限公司、浙江金泽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临海市东方特种电镀厂(普通合伙)、临海市东亚电镀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泰恒电镀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劲松电镀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恒光电镀有限公司、临海市伟星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他拟入驻电镀企业等。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电镀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中水回用处理设施建设,并配套建设园区电镀企业与本项目厂区之间的污水输送管线和回用水输送管线等。区块内电镀企业产生的所有污水按要求分质分类收集,经相应的输送管道输送至本项目处理设施统一处理,项目尾水达排放标准后通过园区排海管网入海排放,回用水回用于上游电镀企业。
项目建设规模:一期:电镀污水处理规模4000m3/d,配套中水回用规模1000m3/d,并配套建设园区电镀企业与本项目厂区之间的污水输送管线和回用水输送管线,涉及主要建(构)筑物:双氧水埋地储罐、1#污泥脱水间、2#物化、生化处理区、3#回用水车间、4#辅助用房、门卫、初期雨水池。
本项目于2019年12月13日取得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发放的《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海市电镀污水集中处理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临发改产业[2019]286号,项目代码:2019-331082-77-02-827299);委托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出具《浙江融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临海市电镀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号:ZCJK(浙)TZ-2021001),委托宁波天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出具《浙江融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临海市电镀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出具施工图,企业委托新天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土建施工及消防设施安装,委托广东兴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主要污水处理设备、设施进行安装,委托北京欧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回用水系统进行安装,委托宁波永祥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对酸、碱、次氯酸钠储罐、双氧水储罐及管道进行安装,委托浙江海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本项目已安装调试完毕,目前项目已进入竣工验收阶段。
变更情况:
宁波天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2023年02月出具设计文件变更联系单,设计变更内容:1)本项目原设计2#物化、生化处理区一层原设计2个98%的30立方硫酸储罐和2个10立方的硫酸稀释罐 (98%%硫酸稀释至10%硫酸),1个10立方的双氧水稀释釜(27.5%双氧水稀释至7.5%双氧水),现根据业主要求,对以上物料做相应的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①原2个容量为30m3、浓度为98%硫酸储罐变更为1个容量为30m3、浓度为30%硫酸储罐以及1个容量为30m3、浓度为31%盐酸储罐(盐酸储罐为备用设施);②取消2个10m3的硫酸稀释釜(98%硫酸稀释至10%硫酸);③取消1个10m3的双氧水稀释釜(27.5%双氧水稀释至7.5%双氧水)并在2#楼物化、生化处理区一层原硫酸稀释釜区增设一个2m3的双氧水中转罐;2)本项目2#物化、生化处理区取消硫化钠使用,原硫化钠使用点和存放点取消安装有毒气体探测器。3)本项目2#物化、生化处理区取消盐酸暂存区,变更后图纸详见2106376-Y2-X01。
宁波天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出具设计文件变更联系单,设计变更内容:①根据现场安装情况:原2个98%浓硫酸储罐更改为一个30%硫酸储罐,一个31%盐酸储罐,原98%硫酸管道材质为20#无缝钢管,更改为30%硫酸和31%盐酸后,采用de50×3.0的PE管进行卸料。因原管径为DN80,更改为PE管后,30%硫酸卸料泵和31%盐酸的卸料泵的流量选型应进行相应更改,使其管道内物料流速控制在安全流速内。②根据现场安装情况,原32%液碱卸料管管道材质由304更改为PE管,管道管径由DN80变更为de50×3.0的PE管进行卸料,管径变更后,32%液碱的卸料泵的流量选型应进行相应更改,使其管道内物料流速控制在安全流速内。③根据现场安装情况,原10%次氯酸钠卸料管管道材质由钢村塑更改为PE管。管道管径由DN80变更为de50×3.0的PE管进行卸料,管径变更后,10%次氯酸钠的卸料泵的流量选型应进行相应更改,使其管道内物料流速控制在安全流速内。④根据业主上述变化,企业应对以上卸料管道进行日常巡检,若发现管道硬化、变形或破损等情况,及时进行更换以上变更后附图详见2106376-Y-X03(X)/2106376-Y-X04(X)/2106376-Y-01(X)。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括:硫酸[30%]、氢氧化钠溶液[32%]、次氯酸钠溶液[10%]、过氧化氢溶液[27.5%]、盐酸[31%]等,浙江融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该企业属于“D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因此该项目不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