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三级控股企业,成立于2001年7月,坐落于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小门山,法定代表人为吴建林。现有职工182人,其中专职安全管理员人员4人,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21人。企业现有的常减压生产装置处理原料油的能力为700kt/a,经处理后产生的主要产品为沥青和燃料油,副产品为石脑油、侧线油馏分、减压蜡油馏分等。
产品沥青、燃料油和副产品侧线油馏分、减压蜡油馏分闪点大于60℃,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副产品石脑油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故该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该公司于2022年11月进行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ZJ)WH安许证字[2022]-C-1144,许可范围:年产石脑油22300吨,有效期至2025年11月11日)。
温州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厂区配套建设有污水处理场,污水处理场采用生物除臭气装置处理高低浓度混合后的废气,现场采用密闭收集的方式进行收集后进入生物撬块进行回收治理,由于上游气源量波动较大,导致生物撬块无法正常处理,造成处理后的废气不能稳定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的排放要求;因此该公司拟对污水处理场高浓度VOCs臭气开展治理。
因该企业高浓度废气成分复杂,轻烃含量变化大,混合后对整体系统的冲击较大,故拟将污水系统高浓度废气与低浓度废气分开处理,低浓度废气依托现有生物处理系统,高浓度废气拟采用“蓄热式燃烧+尾气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即本项目拟采用“蓄热式燃烧+尾气处理”工艺对污水处理场高浓度VOCs臭气进行治理。
污水处理场高浓度VOCs臭气治理过程中,涉及的氢氧化钠、液化石油气是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危险化学品,且液化石油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