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黄华新华加油站(普通合伙),成立于2003年3月5日,并于2017年9月12日取得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747707979A),公司类型为普通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李丽丽,营业场所位于乐清市柳市镇黄华村,经营范围包括汽油(有储存场所经营,详见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柴油零售(闭杯闪点>60℃,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果、蔬菜、手机充值卡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站经营面积为861.13m2,总建筑面积为251.26m2,主要经营汽油和柴油,现有员工9人,任命程幸为站长,任命许中清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该站于2019年8月27日取得浙江省商务厅换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32560027号),批准从事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零售业务,有效期至2024年8月26日;于2021年9月17日取得温州市应急管理局换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浙温危化经字[2021]000218号,许可范围为有储存场所经营:汽油(40m3),有效期至2024年9月27日。
乐清市黄华新华加油站(普通合伙)于2019年1月委托新疆吐哈油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油罐内衬改造,于2020年5月委托沈阳奥思特安全技术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乐清市黄华新华加油站(普通合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报告编号:(ZJ)PJ-2020-31),评价依据为《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并经整改确认,后于2021年9月17日换取现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该站油罐区共设有25m3的双层汽油罐1只,15m3的双层汽油罐1只,15m3的双层柴油罐1只,油罐总容量55m3,折合汽油总容量为47.5m3,判定该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

